图片为宏楚天德农牧发展公司负责人
2023年11月14日,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大兴村村民委员会,以牲猪养殖场租赁合同到期为由,向江陵县人民法院起诉宏楚天德公司,要求停止养殖运营。2023年12月6日,江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此案。传票通知2023年12月26日上午9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
案件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再次在大兴村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时隔6天,2024年2月1日,在案件还未判决前,上午10时许,郝穴镇大兴村村书记熊金华迫不及待,无视江陵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此案,在没有审判结果的情况下,纠集郝穴镇工作人员和江陵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和车辆,以及其他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若干名,携带大型挖掘机和拖运牲猪车辆到湖北宏楚天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大兴村一组猪场,指挥挖掘机强行将公司南大门西围墙,售猪台通道拆除后再次指挥所带人员全部进入生产场区,将生产场内所有牲猪(大中小及能繁种猪在我公司几名饲养员面前明目张胆全部赶上车拖走)。
事件发生后,我公司技术员向公安机关报警,郝穴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现场后,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让我们自己解决,至此,我公司牲猪包括能繁母猪约近400头牲猪被洗劫一空,随后即有挖掘机进场将我公司的环保干温粪污分离机沼气池、地磅含出资四十余万元修建的环保处置设施和设备全部拆除挖平,相关联的设施设备也被拖走以废铁处理。
至今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事件负责,给我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壹仟肆佰余万元之巨(包括我公司股东及股东家属向银行贷款800余万元),还不包含近三百万元的民间个人借贷,现所有股东及家属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随时即有自杀事件发生,所有股东及家属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2024年3月21日,江陵县人民法院才制作下达了(2023)鄂1024民初第1681号民事判决书。可笑的是猪场被强拆,养殖的所有牲猪和所有养殖设备被洗劫一空,是该判决书下达之前的50天就发生了。
熊全华带头将养殖场、产房车间内的产床、进猪门拆除、将能近400头繁母猪赶到场外拖走,2024年2月1日上午10时左右,江陵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驾驶环保公务用车参与强拆,抢猪事件。
至今大兴村村委会没有任何说法。时至今日,湖北宏楚天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郝穴镇大兴村一组牲猪养殖场西南大门、西南围墙被强行拆除。在法治中国的今天,江陵县这块美丽的土地上,竟发生如此无法无天的强拆、哄抢牲猪和各种养殖设备的(废铁处理)事件。法律尊严何在,强拆、哄抢事件中的主体人物却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支部书记,以及助纣为虐环保系统工作人员,更可气的是人民警察接警后出警不问是非黑白,以民事经济纠纷为由,对民营企业的财产置若罔闻,对损害企业财产的犯罪分子包庇纵容,置之不理。(如下图:厂房成了一片荒凉,猪场深陷衰落困境! )
上述涉案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给法治社会造成了可怕的恶劣后果和影响。也再次显现了江陵县恶劣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恳请上级党委纪检监委体察民营企业及股东的疾苦,救民于水火。同时我们求助社会新闻媒体关注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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