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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盈利300万,近一半用来缴税?换种收入方式,税负直接降至2%

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0-07-24 02:11:06
来源:东方头条

解决成本票缺失问题)

不少企业由于行业性原因,长期无法获取上游的发票,造成企业增值税虚高,利润虚高。

通过在上游设立 采购中心,先由采购中心向上游采购,采购中心再将原材料销售给企业,并开具发票,以此解决企业增值税和利润虚高的问题.

★★★★★应用举例

A企业从事服装销售行业,大部分辅料由小作坊加工提供,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于成本票缺失,造成A企业长期利润虚高。

A企业将采购业务剥离,成立采购中心B企业,通过采购中心向上游进行采购,然后A企业再从B 企业进行采购,B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企业,B企业享受税收政策优惠,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纳税,A企业利润降低,税负成本降低。

以收入500万,利润300为例,节税前A公司

增值税: 500万/1.13*0.13=57.52万元,

57.52*12%=6.9万,

(300-57.52-6.9) *25%=58.9万,

(300-57.52-6.9-58.9) *20%=35.33万元,税价合计158.6万。综合税率31.7%。

300万缴纳近一半的税,你是老板的话,不心疼吗?

那么如果使用个人独资企业呢?

通过在税收优惠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采购中心B采购以后转卖给A企业,公司A增值税,进销项抵扣,无需缴纳。采购中心B国家政策规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最终下来,缺票企业可以节省税金110万,节税效果达80%,而且“四流合一”,合理合法合规!

企业和个人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总结

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筹划当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所得税方面,采取核定征收的前提下税负更低。但个人独资企业也有其局限性,不适合于经营风险较大的行业企业。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大,人力成本占比较高的行业。

更多园区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方案欢迎私信小编,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大家。